
2018年0206選擇權違約交割案
大家好
這幾天與op好友們討論0206事件
有三個觀點大家可以討論
第一
是否要有退單機制
這一次的sc砍單事件
我個人認為政府單位
應該也建立退單機制
讓釣客無法釣魚
相對遠價外的sc不會有漲停發生
因為沒有退單機制
這一次的違約這麼嚴重
有一部份就是高掛賣損失慘重
第二
保証金的足夠
賣方的朋友保証金真的要足夠
今天有些賣方朋友賣的很極至
相對有些波動造成損失而砍倉
產生追價發生
價格越來越高
第三
商品流通性問題
有些賣方是賣很遠月
波動來時
產生買賣流通性問題
要買買不到好價格
釣客高高掛漲停賣
讓保証金不夠的賣方
只能吃下去
這個人的淺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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